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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辉 梁姝:早期中国对“兵士”群体的阶级分析
发表时间:2025-04-20 03:55:25  来源:刀锋电竞是什么软件   阅读次数:1    

  中国人最初将近代“兵士”群体与土匪并称为“兵匪”,视其为“非阶级化的游离无产者”,凸显其危险性;自1923年末,开始更多使用“游民无产阶级”一词指代“兵士”整体,认为其也有革命性。大革命失败后,中国人又以脱离劳动时间长短为标准,揭示“兵士”群体复杂的阶级构成,尤其是破产不久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流氓无产阶级的存在及危害。这一系列转变,为开展兵士运动、大量吸收“兵士”群体加入红军并有明确的目的性地改造其中的流氓无产阶级提供理论依照,推动了人民军队建设,体现中国将马克思主义基础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创造性。

  清末民初军人集团崛起,对中国社会政治变革产生重大复杂的影响。“兵士”群体逐渐受到各社会势力和政党的关注,其阶级属性和政治功能渐成时代议题。中国人对近代“兵士”群体的阶级分析,正是在此背景下展开的。在不同时期,中国人对“兵士”群体的称谓和指涉范围略有不同,北洋前期“兵士”主要指军阀部队的基层官兵、暂时脱离军队的散兵游勇以及一般会匪。当时兵、匪互通,他们常被统称为“兵匪”;大革命时期,“兵士”除上述成分外,还包括北方冯玉祥国民军和南方军队中的下级官兵、民间会门武装如红枪会等;土地革命战争初期,“兵士”既指“白军”和“绿林”,也包括由兵变改编、土匪收容、从乡村城市直接动员等途径加入红军的战士。本文将探讨在完成红军创建任务之前,中国如何对上述各个时期的“兵士”群体进行阶级分析。

  目前,学界在研究兵士运动、中国对土匪(兵匪)和游民无产阶级的认识及政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流氓无产阶级”概念内涵时,对此问题有所涉及,但迄今缺乏整体贯通、细致深入的专门研讨。考察中国人对“兵士”群体阶级属性、在革命中地位作用的认知及其演变,有助于把握中国阶级分析法形成发展的历程特点,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认知,也有助于推进党的军队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

  军阀割据混战是近代中国贫穷落后、动荡不宁的重要原因,而“兵士”群体正是军阀统治赖以维系的基础。中国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己任,自成立之日起即关注兵士问题。鉴于北洋时期兵、匪互通,军阀军队可能因溃败、哗变、被遣散而土匪化,土匪可能因被收编而变为军阀军队,中国人最初谈及“兵士”群体时,往往将其与土匪并称为“兵匪”,视其为“非阶级化的游离无产者”,是社会政治变革的消极势力。类似负面认识大体延续至1923年底1924年初,直到1925年1月四大召开前还有一定影响。

  中国成立前后,《广州的报告》在介绍广州党的工作和未来计划时虽然谈到“与士兵的联系”,但认为当时广州军队里的士兵“不是坏蛋就是土匪”,“他们是危险的,对待他们要特别谨慎”,仅希望吸引部分军官“到我们这边来”。1923年4月,陈独秀在《怎么打倒军阀》中写道,作为“中国的统治阶级”的北洋军阀有两个“强大的基础”,一是“国外帝国主义者的后援”,二是以兵匪为代表的“国内无业游民的后援”。军阀势力大,原因主要在于兵多,而兵正来源于“一班无业游民”,“原来本无职业,或是失了职业,现在以兵为终身职业,终身要靠大帅吃饭,自然不得不昧着良心服从大帅命令去杀人、放火、抢钱”。陈独秀称这些“召来便是兵,散去便是匪”的兵匪群体为“非阶级化的游离无产者(即无业游民)”,认为他们不是独立的阶级,没明确阶级意识;之所以危害社会,“不是他们心里之恶特异于人,乃是他们的境遇他们的职业,使他们不得不供军阀牺牲,不得不为军阀作恶”;根本的救济“固然只有开拓工业农业来吸收这些非阶级化的无业游民;然而目前救急,裁兵也算是缩小军阀势力救济财政破产之一法”。

  陈独秀的看法代表当时中国人对兵匪的主流认识,既延续清末以来社会对这一群体的普遍看法,也受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阶级分析理论的初步影响。一方面,在中国诞生之前,兵、匪互通及相关社会问题就受到时人关注。如1912年,李大钊担忧,“战后之兵,蛮野浮动,在伍时既大肆劫掠,退伍后仍将流为盗寇,则今日之兵,即他日之匪”。1919年,陈独秀声言“我们国民已经被兵糟蹋够了”,“最好将现在所有的兵,分年裁尽,一个也不留”。不过当时两人只是描述相关现象、提出解决方案,还没有运用阶级分析理论来分析他们。

  另一方面,随着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及“流氓无产阶级”概念的传入,中国人对兵匪群体的消极认知得到强化。“流氓无产阶级”概念最早出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而《宣言》认为“流氓无产阶级是旧社会最下层中消极的腐化的部分,他们在一些地方也被无产阶级革命卷到运动里来,但是,因他们的整个生活状况,他们更甘心于被人收买,去干反动的勾当”。《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详细说明“流氓无产阶级”的组成:除破落放荡者、资产阶级中的败类和冒险分子外,还充斥流氓、退伍士兵、骗子、卖艺人、游民、扒手、赌棍、皮条客、挑夫、下流作家、磨刀补锅的、叫花子等,是“被法国人称做浪荡游民的那个完全不固定的、不得不只身四处漂泊的人群”。恩格斯在《德国农民战争》第二版序言中进一步指出,这一群体以城市为大本营,是“由各个阶级的堕落分子构成的糟粕”,是厚颜、极易被人收买的“社会渣滓”,特别强调“他们是所有能找到的同盟者中最坏的同盟者”,“任何一个工人领袖只要利用这些流氓作为自己的近卫军或依靠他们,就已经足以表明他是运动的叛徒”。由此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对流氓无产阶级评价较为负面,认为他们脱离正当劳动,极具破坏性,不是工业无产阶级的可靠同盟或革命力量。

  早期中国人对流氓无产阶级的认识大多数来源于1920年陈望道翻译的《宣言》和1921年恽代英翻译的考茨基《阶级争斗》。其中所传译的流氓无产阶级有关论述,为早期中国人对兵匪群体进行阶级分析提供理论武器和范式模本。陈望道所译《宣言》以英文版和日文版为底本和参照,恽代英所译《阶级争斗》以英文版为底本。关于“流氓无产阶级”,《宣言》德文原版使用的是德文单词“Lumpenproletariat”(直译为失业、流浪的无产阶级),而英文版使用的则为词组“The dangerous class”(危险阶级),日译本也使用“危險なる階

  ”(危险阶级),强调这一群体的负面性而不是其脱离劳动的无业状态。陈望道由此也将“流氓无产阶级”译为“危险阶级”。考茨基《阶级争斗》的英文本使用“The slum proletariat”(贫民窟无产阶级)来翻译“流氓无产阶级”,强调他们处于社会底层。恽代英将其汉译为“下流劳动阶级”,突出其下层性,却未能把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强调的其脱离劳动的本质属性。与此同时,恽代英译《阶级争斗》还指出流氓无产阶级“从不肯在革命运动中打冲锋。但他在社会扰乱之中,摸昏水鱼,是常有的事。有时他给要倒的阶级最后的一跟(应为‘击’——引者注);但他虽在革命已发生后渔取些利益,在最初究常是泄露机密的人”。可见,上述马克思主义理论著作及其中译本主要传达的都是流氓无产阶级的危险性和在革命中的负面作用。理论导向同现实社会中人们对兵匪的普遍恶感相结合,强化当时中国人将其径直作为反革命阵营成员,或至少是非革命的消极力量看待的主流认知。

  在批评兵匪危害社会的同时,中国人也注重根据唯物史观,分析揭示其社会经济根源,对其生存状态表现一定同情。特别是1923年5月临城劫车案发生后,部分中国人继续提出或响应“寓兵于工”、“化兵为工”等解决兵匪问题的主张。如张太雷认为,“没有地方谋生,于是才当匪当兵,兵匪是现在中国失业人的唯一职业,你夺他当兵的饭碗,他就捧匪的饭碗,这是无从禁起的”。邓中夏也指出,“中国数十年来,因受外资压迫,生活益窘;天灾流行,饥馑荐臻,无业无食的人民救死不赡,除去当兵吃粮尚有什么路儿可走呢?”恽代英等人要求政府为这些兵匪“担保”工作,主张国家应“兴办林矿,改进农工,以安插游民与招抚或击散之匪徒,退伍或击散之军队”。

  “化兵为工”实际是这一时期国内思想界的主流认知。1920年5—6月,资产阶级革命家朱执信针对广州民军撰写文章,从学理和制度上探讨解决兵匪问题方案,提倡通过寓兵于工、化兵为工改善其经济地位及基本生活。1922年下半年至1923年初,孙中山先后发表《工兵计划宣言》《化兵为工和平统一》等文告和演讲,觉得应以创办工厂等方式为兵匪群体谋生路。蒋百里和蔡元培等人也对“裁兵”以及“兵工政策”进行过探讨。中国人的主张实与当时相关社会思潮无大区别。

  1922年7月召开的二大,在中国运用阶级分析法认识中国革命的历程中占有主体地位。大会宣言分析中国幼稚资产阶级、农民、手工业者和无产阶级的境况及对革命的态度,制定“打倒军阀”、“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即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奠定此后中国阶级分析的基本格局。但宣言未提及兵匪群体,应与当时认定兵匪是社会的破坏者、革命的对象和敌人,是需要被解决的社会问题而非革命可动员的力量有关。这种认知没注意到兵匪与工农群众的关系及其内部的主次成分,是一种绝对化的负面认知,表明中国人对阶级分析法的掌握和运用还未臻于成熟,对中国近代社会性质和阶级状况的认识还比较初步——只是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基于西方社会情况概括出的、以城市为大本营的“流氓无产阶级”概念,简单套用在近代中国的兵匪群体身上。另外,当时中国尚无通过组建革命军事力量、以武装斗争方式打倒军阀的理念和自觉,更未设想动员兵匪群体,将其转化为积极的革命力量。部分中国人呼应“废督裁兵”和“化兵为工”的声音,也只是希望使其不致成为反革命军阀的帮凶而已。

  二大后,中国人继续运用阶级分析法分析中国社会各阶级。特别是国民革命的兴起,促使他们更注意结合打倒军阀和帝国主义的现实需要,讨论解答包括革命动力在内的中国革命基本问题,表现出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自觉倾向,关于“兵士”群体的认识也随之逐渐转变。

  具体来说,这一时期中国人在“打倒军阀”的目标下,开始意识到“兵士”群体的革命性,逐步明确他们乃革命力量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他们不再局囿于“流氓无产阶级”概念传入时强化的负面性和消极性,把目光投向现实中的兵士,针对他们开展深入调查研究。用以指称“兵士”群体的词符也转变为“游民无产阶级”,而非之前的“危险阶级”、“下流无产阶级”,也非后来惯用的“流氓无产阶级”。“游民”一词相对中性,不直接带有具有不良习气等消极意涵。与此相应,中国慢慢地减少使用“兵匪”称呼,开始较多使用“兵士”或“兵”等中性称谓。在认知变化过程中,恽代英和邓中夏等发挥先锋作用,四大相关决议具有转折意义,而对农民在中国革命中及其重要的作用的格外的重视及有关论述,有力引导和促进党内更充分认识到大多数来源于破产农民的“兵士”群体的革命性,为国民革命和北伐时期的兵士运动做了思想上的初步准备。

  1923年11月,恽代英发表长文《时论的误点》,揭开认知转变的序幕。该文目标是纠正人们单纯憎恶兵,仅视其为革命敌人和危险分子,看不到其作为底层民众的贫困无助及其革命性,不动员其参加革命的错误认识。文章强调兵士是“没有法子得着生活”才去当兵,本质上只是“为自己求一条生路”。他们在军阀军队里属于被压迫者,“要忍受许多无理的呵骂,无情的笞打”。恽代英还基于打倒军阀的革命目标指出,打倒军阀离不开与兵士合作,“军阀的权威,都立根基于兵的身上。兵若是帮军阀,我们自然无法可想。兵若是帮我们,军阀还是无如(奈)我们何”,“纵然兵不是能完全与人民合作打倒军阀的,但是能合作的兵,总要与之合作,或者诱导之以相合作。没有隔绝了兵而谈打倒军阀的道理”。

  虽然恽代英没有将“兵士”群体明确归入《阶级争斗》中的“下流劳动阶级”范畴,但我们不难察知他将兵士视为社会中失业贫苦的下层民众的潜意识。正因如此,恽代英尤其不赞成将中国人民分为“有枪阶级”和“无枪阶级”,反对将“兵士”与“人民”、“民众”绝对对立起来。他指出,“人民要打倒军阀,不与同利害的兵相联合,而反把兵作为人民的仇敌看待,真是再错没有了的事”,“有枪阶级的民众,将要做革命军的主干,然后可以有把握的使我们的仇敌战栗扑倒”,实际已经提出动员“兵士”群体、建立自己革命军队而打倒军阀的主张。

  恽代英的主张得到邓中夏的有力响应。1923年末至1924年初,他在恽代英主编的《中国青年》连续发表《革命主力的三个群众——工人、农民、兵士》《论兵士运动》及《中国兵士状况及我们运动的方针》等文,认为“兵士”群体是有别于工业无产阶级的“失业者的无产阶级”,大胆论证该群体的革命性以及在国民革命中的作用地位:

  我们可断定兵士大半或全体是失业者的无产阶级……如果革命是促进政治的改革,经济的改造,人民经革命便皆可到平等的机会与境遇,兵士明白了,岂有不乐于赞成之理?……如军阀的罪恶暴露无余,兵士明白了,岂有不返戈相向之理。所以兵士可以革命并不在工人农民之下。

  可以看到,邓中夏将兵士与工人、农民一并视作“革命主力”,认为无论是俄国革命还是法国大革命、土耳其独立运动,“都没有不靠这三个群众为主力的”,中国革命也不例外。由此,他主张发起“在军阀军队中暗中的宣传,联络,煽动,以至于组织”的兵士运动,把兵士们“抓过来为我们主义作前锋”,认定这是“打倒军阀的最有效方法”。

  邓中夏对兵士“失业者的无产阶级”的定性,及对其革命性的强调,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流氓无产阶级”概念原有的跨阶级性、负面性无疑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失业者的无产阶级”比“危险阶级”、“下流劳动阶级”更符合《宣言》德文原著中指称“流氓无产阶级”的德文单词“Lumpenproletariat”(直译为失业的、流浪的无产阶级)的字面义。邓中夏将兵士置于广义无产阶级框架内,通过“失业者”这一限定词凸显其“无产阶级”特性,创造性地论证经历身份转换的“兵士”群体之革命潜能。

  与此同时,邓中夏通过一定的调查曹锟、吴佩孚、王承斌、张作霖、冯玉祥、齐燮元等军阀部队中的兵士状况,对当时中国兵士的成分及特征有直接把握。他的调查不仅包括兵士的年龄、来源、受军事教育程度及军饷发放等基本情况,还包括对下级军官中出自学生之比例的统计。他指出,军阀军队中的兵士大多来源于破产的小手工业者、小农佃农及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农民子弟,均是“国际资本主义的侵略”和“军阀官僚的重税榨取”的受害者。除此之外,“尚有市镇无业流氓,及战争多的省区,因地方扰乱,各界失业,不得不投军的”,“但新招的军队,此种人很少”,“因市镇流氓较农人学生,比较狡诈狠毒些,此点已为军阀试验出来的。所以现在招兵,他们都到小地方去,绝不在城市里招募”。直系军阀冯玉祥、吴佩孚、王承斌军队中,农民最多,工商业者居五分之二,幼年学生(十二三岁以上)居五分之一。这些部队下级军官出自学生的占比也最高,约有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奉系军阀张作霖部队中学生占比最低,只有十分之一。可见,邓中夏深入“兵士”群体内部,开始区分他们当兵前的职业和阶级,注意到破产农民是兵士的最大多数来自,并认为“流氓”只是兵士组成部分之一。邓中夏笔下军阀军队中的下级军官和兵士不同于欧美社会主要集中于城市的流氓无产阶级,具有革命潜能,是可以动员的力量。

  在恽代英和邓中夏等人的带动下,当时党内外还就“兵士”群体阶级属性及革命性展开讨论。如有革命青年“砍石”投书《中国青年》,认为“游民土匪贫农等做成的丘八,虽然缺少无产阶级的意识,但是他们究竟是从无产阶级而来的,将他们训练起来,亦能做成一支赤色的革命军”,号召有志革命青年主动打进士兵队伍中去,“宣传我们的主义,扩张我们的势力,锻炼我们的干才,同时更应混入各种与军事行动有直接关系的机关,以巩固革命的潜势力”。黄埔军校的革命青年刘佩隆也认为,“兵士,土匪,流氓,都是失业的无产阶级脱化出来的;既能做农工运动,定能做军事运动”,“兵士所受痛苦比农工还甚,从中活动,收效一定大”,青年学生“在内面当兵,与一般兵士接触谈话的时间多,做宣传,组织,训练的工夫亦易。如此,兵士才能得着主义上的信仰,才真能为主义奋斗牺牲”,“希望热心革命的青年,速加入丘八队里!”

  作为《中国青年》主编,恽代英与这些革命青年展开讨论和分析,一方面肯定“兵士”群体的革命性,赞成有条件地开展“兵士运动”,另一方面也反复提醒要注意其消极面。他认为,“兵士运动亦绝对不是可以无条件赞成的”,要使军事行动有成效,“须靠我们在军队以外的农工运动收了相当的效果时,自然有些兵士受着农工要求革命的暗示而加入革命的党”。关于“兵士”群体的消极面,他在此前发表的《何谓国民革命?》等文中反复强调,“兵是武装了的群众,但与游民都是社会上的游离分子”,“受经济压迫,所以不能安居乐业”,他们“固然可以为革命的大力量,亦易于为私人野心家升官发财所利用”,“永远易于受人挑唆,被人利用,故他们永远会成为种种拥护私人利益的派别”,专靠他们则“革命的势力必动摇而不可靠”。在《中国革命的基本势力》中,恽代英进一步指出,“兵匪游民是没什么安定生活值得留恋的,所以他们比较富于革命性。他们固然是乌合之众,然而他们还是容易有群众的集合的,他们的力量亦可以摇撼社会”。但他们同时又是“太流动而不可靠的”,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革命军破坏现存的统治势力,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反动的党派,破坏革命军”,所以单纯“利用兵匪游民来革命,自然是很不稳健的”。因此恽代英主张,虽然中国革命“仍有利用兵匪游民的必要”,只是“这所谓利用,是与专靠他们以从事革命的人不同的”。

  在讨论过程中,党内对“兵士”群体也逐渐形成进一步共识。1924年5月,中央制定《农民兵士间的工作问题议决案》,要求对北方等地军阀部队、广东的军队的兵士展开“有规划的宣传”,“使在‘军人’手里的兵士变成真正拥护民族解放运动的战士”。四大召开前夕,党内对“兵士”群体的认识基本取得一致,如陈独秀将这一群体看作“带有妥协性的友军”,承认其为革命动力之一,认为国民革命需要“最不妥协的革命阶级”(即无产阶级)作为主力军和督战者,“督促一切带有妥协性的友军——农民、手工业者、革命的知识阶级、游民无产者(兵与会匪)及小商人”共同奋斗,才能取得胜利。1925年1月,四大决议首次在党的正式文件中肯定“兵士”群体在民族革命中的非消极作用,指出“游民无产阶级(兵匪秘密会党等)多出于破产的农民及手工业者,如果能在无产阶级指导之下,在民族革命运动中,也有相当的作用”,代表中国对“兵士”群体认知的重大转折。

  值得注意的是,四大对“兵士”群体认识的形成,既由大革命时期打倒军阀的革命任务催生,也与恽代英、邓中夏等中国人逐渐意识到农民在近代中国社会中的特殊地位与革命中的及其重要的作用有关。当时,党内存在“只注意同合作”或“只注意工人运动”的错误倾向,都“忘记了农民”,反映到对“兵士”群体的认识上,因只将农民、手工业者整体视作“有妥协性的友军”,不免低估出自破产农民及手工业者的兵士的革命性。在这方面,与恽代英等一起探索农民和农动问题,首先指出中国无产阶级最广大和最忠实的同盟军是农民、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问题的,虽也将兵士整体视作游民无产阶级,但更深入地揭示了这一群体的革命性。

  1925年底至1926年初,发表《分离的原因及其对于革命前途的影响》《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等文。在前文中,他主张无产阶级、半无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应该组织革命联合战线,明确将游民无产阶级与产业工人、苦力、雇农一道视作“无产阶级”组成部分。由此,农民中的雇农和游民无产阶级都被给予比“带有妥协性的友军”更积极的定位。在1925年12月发表于《革命》半月刊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指出“此游民无产阶级中最多者为匪,其次为兵,次为乞丐,次为盗贼与娼妓”,可见他眼中的游民无产阶级主要就是“匪”和“兵”。因此在他看来,兵士不仅在革命中“也有相当的作用”,而且是“我们真正的朋友”之一。

  1926年1月,发表《中国农民中各阶级的分析及其对于革命的态度》,是在1925年12月《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基础上对农民的进一步分析。文章以土地占有和受剥削情况为标准,将农村居民分为大地主、小地主、自耕农、半自耕农、半益农、贫农、雇农及乡村手工业者、游民八个“阶级”,细致分析各个“阶级”对革命的态度,初步形成农村阶级分析理论。其中指出,“游民无产阶级为帝国主义军阀地主阶级之剥削压迫及水旱天灾因而失了土地的农人与失了工作机会的手工业工人”,“分为兵,匪,盗,丐,娼妓”,是“人类中生活最不安定者”,在各地都有“秘密的组织”,如三合会、哥老会、大刀会、在理会和青帮等,其人数“大概在二千万以上”。但是“这一批人很能勇敢奋斗,引导得法可以变为一种革命力量”。其对“兵士”群体优点和革命性的肯定更为鲜明。近代中国80%的人口是农民,其实就是将包括兵士在内的游民无产阶级放在近代中国农民和农村问题的大范畴中分析,并未拘泥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流氓无产阶级“以城市为大本营”的论述,体现了将马克思主义基础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正确原则。另外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在1926年3月版《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游民无产阶级“最多者为匪,其次为兵”等句子被删去,只以三合会、青帮等秘密组织为例,暗示此时笔下“游民无产阶级”的指代对象已缩小为会匪,为后期明确兵士整体并非流氓无产阶级、兵士中只有较少一部分是流氓无产阶级的认识做了准备。而文章在“这一批人很能勇敢奋斗”和“如引导得法,可以变成一种革命力量”之间,增加了“但有破坏性”几个字。可见对游民无产阶级的认识更加辩证全面,肯定革命性是其主要方面,破坏性是次要方面。

  另外,随着北伐战争各项条件逐步成熟,中央逐步意识到军事工作的重要性,认为“中国的潮流已渐由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而近于开始准备武装群众的时期”,决定建立“强有力的军委”负责军事事务。对“兵士”群体认识的进一步深入,促进了兵士运动的展开。1926年初瞿秋白指出,强化包括“兵士”群体在内的游民阶级工作至少有三方面原因:“一则他们本是破产失业的农民,革命的需要非常之强”,“二则现时的军阀层层崩溃,帝国主义者没这个能力和本领完全收容雇用安置这些日益增多的游民”,三是国民革命政府的力量正在增强,已基本具备开展这方面工作的政治条件。可见,经过认知转变和对现实斗争形势的分析,党内有关共识已逐步扩大并用于指导实践。北伐战争开始后的1926年7月,中央在《中国对于时局的主张》中指出,“兵士是有组织的,只要我们能努力将他们从帝国主义及军阀手中抢夺过来,也是一种革命的力量”。“革命的力量”定性比四大决议所称“兵士”群体在民族革命运动中“也有相当的作用”又有了推进。

  中国人最初把兵士运动的工作重心放在北方,将在冯玉祥国民军中开展工作视为当务之急,希望“从中造成一部分真正的国民革命的武装势力”。1926年7月,中央制定《军事运动议决案》,明确要求兵士运动不能局限在“进步的军队”中,应加紧在“反动军队”中进行,指示各地党组织“此后应设法在反动军阀的军队中,组织能受我们指挥的兵士支部,并与士兵群众发生关系,利用军队中日常事故,口头的或文字的宣传兵士群众”。不过实际上,大革命时期兵士运动并未真正展开,成效也不显著。一方面,北方军阀和都极为警惕防范中国在军队中的政治宣传,严格“限共”、“防共”,另一方面,党本身对此项工作也格外谨慎(即便在冯玉祥西北军中开展工作时也要求严格保密且避免冲突)。总的说来,由于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影响,这一时期存在相比工农运动,忽视军事工作,相比上层统一战线,忽视下层兵士的倾向,反映了当时中国革命斗争经验的不足。

  蒋介石和汪精卫背叛革命后,中国从严酷斗争中吸取血的教训,迅速进行革命策略的重大调整,开始独立领导革命战争、创建人民军队、武装夺取政权。要实现这一目标,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在放弃城市中心道路、建立农村根据地后,直接从工农群众中拉起自己的队伍;二是在“白军”等敌人军队中开展兵士运动,将其转化为革命力量。在现实斗争需要的鞭策下,中国对“兵士”群体的阶级分析和认识得以进一步发展。

  八七会议后,中央在《中国的政治任务与策略的议决案》中明白准确地提出,“本党应当极快的征调最大限度的力量,到新旧军阀的军队中去工作,组织并发展我们的支部。这一任务,是现时非常紧迫刻不容缓的任务”。为了“使敌人的枪杆子变成革命工农的枪杆子”,“将工农兵士的力量在党的指导之下集合拢来”,1928年2月,中央决定统一开展以动员下层士兵投身革命为目标的兵士运动。《中央关于兵士运动计划》指出,军队是“阶级的工具”,分析当时各军阀军队中兵士的阶级成分及其属性,指出虽然军阀的军队是“中国封建阶级及资产阶级的工具”,但“其中士兵分子都是全中国失业的工人、大部分失业的农民及一部流氓无产阶级”,“为了生活的压迫,受了军阀的雇佣,所以他们是一种受经济压迫到极点,冒险的盲目的群众”。中国明确认识到,一方面,军队的性质由其服务的对象、服务的阶级决定,另一方面,反动军队所服务的阶级,与反动军队中中下层“兵士”群体所属的阶级是完全不同且完全对立的。开展兵士运动的目的,就是要使“这部(分)群众不要为敌对阶级利用的工具”,进一步而言,是要使他们回归而为自己所出身的阶级服务,成为工农红军的一分子,参与到近代中国工农阶级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事业中来。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一方面,1923年底至大革命失败前,中国人虽也从来源上论及“兵士”群体原农民、手工业者的出身,以此论证他们的革命性,但没有将其出身的阶级直接视同为“兵士”群体的阶级属性。而随着对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正确革命道路的探索,“兵士”群体被进一步细分,绝大部分来自破产工农的兵士被认为保留了所出身的工农特别是农民阶级属性。另一方面,党的文献中,“流氓无产阶级”于大革命失败前后被正式使用并逐渐流行,取代了大革命前的“游民无产阶级”。转变原因之一是“兵士”群体与上述两个概念的关系不同。此前兵士整体被视作属于游民无产阶级,而后“兵士”群体中只有一部分被认为属于流氓无产阶级。目前学界讨论“流氓无产阶级”概念及在中国的运用时,均未曾注意不同时期概念词符指称的变化及原因。

  结合土地革命的开展,《中央关于兵士运动计划》还提出“兵士就是工人农民——工人农民就是兵士的父兄子弟!”,“没收地主土地给农民兵士!”,“革命兵士参加红军斗争帮助土地革命!”等宣传口号,强调“兵士群众已是失业的或破产的工人和农民,他们痛苦的来源,就是帝国主义的侵略及军阀战争剥削的结果”。上述口号意味着,在新的革命形势下,党对“兵士”群体阶级属性的认知又发生明显的变化,突破以往仅将该群体整体视为游民无产阶级的局限。

  在1927年4月陈独秀为五大所作政治报告中,此种变化已有端倪。陈独秀认为,在旧军阀的队伍里,“士兵的来源,首先是诚实的农民(国民军里农民很多),其次是城市的失业者。士兵来自不同的阶级,因此,他们的战斗力也各不相同……如果我们想使军队革命化,那就应减少军队里流氓无产阶级的数量和地主分子的数量”。他感慨旧军队“阶级成分庞杂”,指出“目前军队的动摇是他们的社会成分的反映。因此,今后我们应该大大加强用无产阶级分子来补充军队的工作”。陈独秀特别指出流氓无产阶级只是“兵士”群体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其中较为负面、要一直减少的部分。该报告对“流氓无产阶级”一词的使用,也是党的重要文件中对此概念较早的正式使用。

  实践与认识是相互作用的。对“兵士”群体的阶级分析和认识变化推动了兵士运动的开展,而兵士运动的实践也呼唤着阶级分析和认知标准的深化细化。1928年7月,中央在有关兵运策略的通告中指出,对“士兵群众的社会地位及其内部的关系”的认识,是“决定士兵运动方式的先决条件”。通告依照兵士的来源、经济情况和政治态度,将当时在新旧军阀中的士兵分为以下六类:(1)“新自农村破产出来的农民及失业工人因无法谋生面(应为‘而’——引者注)投身军队当兵”;(2)“曾经受过工会农会训练的工农群众而入伍当兵”;(3)“军队中的‘兵油’(即多年的老兵)”;(4)“地痞流氓”;(5)“土匪军队或收编的土匪军队”;(6)“卫队护兵马弁”。通告结合在各军阀及军队中进行兵士运动的实际经验,分析各类士兵的政治倾向和革命潜能:第一类兵在全国所有军队中都占大多数,“他们容易接受革命的宣传”;第二类兵“在湘鄂粤的军队中最多”,“极富于革命性,很容易接受我们的宣传”;第三类兵在军队中亦极普遍,“战斗力比较薄弱,但在兵士中有信仰,可以影响群众,我们若能启发他们阶级觉悟,很容易取得新兵群众”;第四类兵“借当兵可以抢劫满其欲望——吃喝嫖赌……平日勾结私贩包庇私运烟士(应为‘土’——引者注)私货从中渔利”;第五类兵“可为军亦可为匪,如豫鄂边境的杂色部队”;第六类兵多半是该辖官长的亲属,“平日受官长优待”,“多忠实于其长官”。中央要求,针对不一样的兵士应采取不同的方针和策略,尤其应积极争取前三类兵,通过种种灵活有效的工作方式,促使这些军队发生普遍动摇。

  需要指出,1928年召开的六大分析大革命失败后中国的政治经济情况,精确指出中国仍然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伴随着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的展开及中国农村社会性质问题的逐渐凸显,党对中国社会性质及国情的认识不断加深,对中国阶级状况的特殊性有更深体察,为依据中国现实国情正确认知“兵士”群体的阶级属性提供思想动力和理论资源。

  1928年11月,中央为宣传六大精神发布《告全体同志书》,对党内“轻视或偏重兵士运动”的两种错误倾向提出批评,其中之一即“以为兵士是流氓无产阶级”。文件指出,“兵士多出身于农村,与农村的经济关系、社会关系都有密切的联系,根本意识还是与农民相同,所以在普通的阶级分析观念上,兵士只能说是‘武装的农民’,决不是流氓无产阶级”,“决不能说没有积极革命的作用”,强调在现阶段,他们“与工人农民同为革命主要的动力”。1929年12月,鄂西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关于军事工作问题的决议案,也精确指出“兵士不是流氓无产阶级”,“兵士是属于农民阶级”的,并进一步解释道:“中国的兵士,虽多系失业的工农和一部分流氓无产阶级,但他们是以当兵为职业,生活是有组织的、有秩序的,经济上有反军阀的要求,政治上有参加苏维埃的要求,当然与社会一般流氓无职业的人不同。”决议案还以“兵士大多数是因为没有土地而当兵,他们还是希望得着土地返到农村去”,来论证其主体的农民阶级属性。

  当然,对这个重大理论问题,党内在较长一段时间内还存在困惑和分歧。1930年初,中央发布《中革军委关于军事工作报告讨论大纲》谈及兵士运动,要求深入思考“兵士群众的阶级性是什么”、“中国的兵士与外国的兵士有什么不同”等问题。不过能确定的是,中国人已意识到,仅以“流氓无产阶级”简单化定位、认知和对待现实中需要大量吸纳,但成分复杂、变动不居的“兵士”群体,不符合实际和革命斗争需要。在20世纪30年代初中央发布的各类训令和通知中,我们能反复看到各种对将“兵士”群体完全视为流氓无产阶级的思想倾向的批评。如1932年2月,苏区中央局在关于白区工作和士兵运动给苏区各级党部和红军政治部的训令中指出,“对于白军士兵的工作,首先对白军士兵的认识便有错误,以为白军士兵大多数都是流氓无产阶级,这是不对的”,“要知中国士兵最大多数都是乡村中破产的农民,有许多还是离开土地不久的,只要我们工作做得好,一定能吸引广大的白军士兵参加到土地革命战线月,中革军委秘书长刘伯坚指出:“中央苏区红军中过去把流氓范围扩大化了,对留用的俘虏兵,容易存一个流氓、兵痞、兵油子的成见。”6月,总政治部重申,“必须反对‘白军士兵都根本是兵痞流氓’的极端错误观念”,认为“这种观念是取消争取白军士兵到革命方面来的工作,根本取消对俘虏兵的工作,根本要把他们排挤到革命战线之外”。上述批评多针对当时争取动员白军士兵、改编改造俘虏的工作,可见是兵士运动和军队建设的现实实践对思想认识和理论阐释提出了更高要求。

  那么,究竟该怎么来识别“兵士”群体中的流氓无产阶级?失去土地和工作后加入军阀和军队的农民、工人,与一般农民和工人究竟有何不同?为什么不能将其一并归入流氓无产阶级?凡此种种,都是当时革命领导者必须应对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梳理当时各种显而易见,在解答这样一些问题时,中央在“脱离劳动”基础上,又增加一个新的判断兵士阶级属性的标准:脱离生产劳动的时间——脱离劳动时间较短的、出身工农的“兵士”群体仍然属于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因他们是想要自食其力而不得。脱离劳动时间比较久的兵士则属于流氓无产阶级,虽然他们或同样被迫脱离生产劳动,但与军阀和为伍的时日渐久,社会经济地位发生明显的变化,不得不沾染上相关恶习。如1932年7月,中央在分析新形势下“白军士兵阶级成分的变动”时强调,因进攻苏区红军及革命运动的需要,不得不扩充队伍,不断吸收“广大的脱离生产不久的工农群众”到“白军”中,从而造成“白军”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多半为“破产农民与失业工人”,即“广大的脱离生产不久的工农群众”,少数为“脱离生产较久的流氓无产阶级”。

  此前,中国人和党的文件在论及那些非流氓无产阶级的兵士时,常常提到他们“脱离生产或劳动”的时间很短,如前文“新自农村破产出来的农民及失业工人”、“离开土地不久的”等,均可为证。但“长期脱离生产劳动”被明确增补为界定“流氓无产阶级”的判定标准之一,则是要到1930年之后。此前,如1930年《红四军前委闽西特委联席会议关于流氓问题的议决案》已将“脱离生产”视为“流氓”(即“流氓无产阶级”)的最重要特征。有关标准和界定方法也出现在左翼人士编辑的新知识类词典之中,得到一定的社会传播,但这些词典均没有对“脱离生产”特征再进行细化细分。而对脱离劳动时间长短因素的强调,虽然缺乏较为精细的理论论证,但无疑既是兵士运动、战俘收编改造等革命斗争实践的结晶,又满足了提升兵士运动效果、改进战俘工作等斗争实践的迫切需要。当然,脱离劳动时间长短并非判定“流氓无产阶级”的单一标准,而是在其原有的社会来源、职业特征和政治经济地位等其他标准的基础上新增的判别尺度。

  土地革命战争初期,对时间尺度的重视不仅出现在对“兵士”群体的阶级分析中,也体现在划分农村各阶级成分的早期实践中。将时间因素纳入阶级分析中的做法具有一定普遍性。如1933年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就明确规定,划分地主、富农和富裕中农成分时,须考虑“劳动标准”和“时间尺度”两个方面:“在普通情形下,全家有一人每年有三分之一时间从事主要的劳动,叫做有劳动。全家有一人每年从事主要劳动的时间不满三分之一,或每年虽有三分之一时间从事劳动但非主要的劳动,均叫做有附带劳动”。“有劳动”和“附带劳动”的分界即“富农与地主的分界”,前者被划分为“富农”,后者即被认为是“地主”。划分“富农”和“富裕中农”时,也须考虑时间因素:“以连续三年的剥削作为构成富农成分的标准时间。如果剥削时间不超过二年,或虽有三年而是中间空隔了的(不相连续的),虽其剥削分量与富农在同等时间的剥削分量相同,仍以富裕中农论”。这一《决定》还明确了识别游民无产者的时间尺度:“在紧靠暴动前,工人农民及其他民众,被地主资产阶级压迫剥削因而失去职业和土地,连续依靠不正当方法为主要生活来源满三年者,叫做游民无产者(习惯上叫做流氓)。”将时间因素纳入阶级分析法的做法,并非凭空孤立地出现在对兵士的阶级分析中,它既是土地革命斗争实践的经验结晶,也是阶级分析法进一步中国化之一斑。

  中国对“兵士”群体阶级属性的认识和判断标准上对脱离劳动时间元素的强调,既符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流氓无产阶级脱离劳动本质属性的论述,又结合中国国情进行灵活发展,不仅仅具备理论价值,更具有重大实践意义。一方面,正因广大“兵士”群体的主体是工农阶级,旧军队中的大量士兵就可以且应该被吸收进革命队伍,为深入且持久地开展兵士运动提供理论基础,促进革命武装力量迅速壮大。在各地武装斗争中,中国注重通过相应革命宣传,唤起工农出身的兵士之阶级意识和革命意识。早在1927年底,广州暴动中发布的《中国为广东工农兵暴动建立苏维埃告民众》,就已体现某种初步自觉。该文号召“全中国的兵士同志们!赶快团结起来”,“你们原都是贫苦的工农,你们应当赶紧和工农联合起来暴动。你们都是穷得没有田地才当兵,你们即使有田也不能耕,你们即使要做工也不能做,这都是因为军阀混战扰乱全国,使你们穷困失业,这都是因为军阀豪绅地主霸占了你们的田地,还要教你们去做炮灰。你们的出路只有和工农联合暴动起来,夺回田来耕种。你们应当和广州的兵士同志一样,自觉的起来参加革命”。事实上,1927年之后,中国在各地开展的武装斗争,不少都是和兵士运动相结合的,如贺龙领导的湘鄂西桑植起义,彭德怀等领导的平江起义,等领导的百色起义,赵博生、董振堂以及秘密特别支部领导的宁都起义等。特别是1931年的宁都起义,堪称中国兵运工作的典范。奉命参加“围剿”红军的第二十六路军举行起义,起义部队1.7万余人被改编为红军第五军团,红军由此增加一支重要生力军。西北地区的刘志丹等人长期在地方军阀部队中开展兵运工作,也锻炼出一批陕北革命的核心和骨干。

  另一方面,因为“兵士”群体中存在属于流氓无产阶级的部分,那么对加入红军的他们必进行有针对性、严肃的改造。中国在这方面的探索实践,体现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流氓无产阶级危险性认识的深刻领会和自觉发展。随着队伍逐渐壮大,红军内部的成分一度变得复杂。改造以流氓无产阶级分子为主的兵痞,克服会匪习气,肃清他们带来的“浓厚的非无产阶级思想意识”的影响,日益引起苏区领导人的格外的重视。1929年6月,在给的系列信件中,反复提到红四军“从旧式军队脱胎出来”的各种毛病,指出其与军队中“游民成分”的关系。1929年12月,红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召开,通过古田会议决议,明确了红军的性质,指出“中国的红军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除了打仗,“还要负担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帮助群众建立革命政权以至于建立的组织等项重大的任务”,必须要服从于无产阶级思想领导,服务于人民革命斗争和根据地建设。然而,红军中仍存在不少“游民”成分,而“单纯军事观点”、“流寇主义”和“盲动主义”等,都与之紧密关联,如由俘虏兵带来的“浓厚的雇佣军队的思想”,使“单纯军事观点有了下层基础”,“盲动主义的社会来源是的思想和小资产阶级的思想的综合”。因此古田会议决议规定,要对新兵及俘虏兵进行特别教育,首要内容就是进行“红军的生活小习惯”教育,强调“官兵生活平等”,“官兵之间只有职务的分别,没有阶级的分别,官长不是剥削阶级,士兵不是被剥削阶级”,废除在旧军队、帮会和土匪中盛行的辱骂和肉刑;强化包括尊重工农群众利益、克服流氓习气、一切行动听指挥在内的各项纪律规定;建立“士兵会”,全面发挥其作用。此外,还要在军队组织经济委员会,实行“经济公开主义”;等等。总之,必须“对现有红军基本队伍和新来的俘虏兵,加紧反流氓意识的教育”,要让士兵特别是俘虏兵明确红军与白军及土匪的不同,了解帝国主义侵略和军阀统治的危害,以及军事活动与政治任务的紧密关系等。上述创造性的努力,在中国革命实践的基础上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流氓无产阶级的有关思想,通过努力改造将其真正转化为革命力量,凝聚了中国建立新型人民军队的时代自觉。

  1930年,《红四军前委闽西特委关于流氓问题的议决案》进一步指出,“基于红军中的流氓成分,产生出许多错误的政治观念和组织观念,如流寇主义、单纯军事观点、逃跑主义、烧杀政策、肉刑政策、惩办制度、个人享乐主义、个人英雄主义、小团体主义、极端民主化等等,非常之不利于革命”,要求“一定要用大力去排除”,“只有把他们洗刷出去,才能健全红军、赤卫队,执行伟大的阶级任务”。古田会议决议提出的必须用无产阶级思想进行军队建设的原则,以及在实践中注意清除红军中的流氓成分及其不良习气的做法,不仅在红四军得到贯彻,也在各地红军中得到推广施行,从而推动无产阶级领导的新型人民军队的发展壮大。

  值得一提的是,从土地革命初期开始,不仅“脱离生产劳动”及其时间长短成为中国判断兵士阶级属性和革命性的尺度之一,“参与生产劳动”本身也慢慢的变成为党改造红军中流氓无产阶级成分、防止军队滋生流氓无产阶级习气的有效手段。1945年,在论述解放区开展生产运动、实现“军队生产自给”的重要性时指出,军队实现生产自给除能改善生活、减轻人民负担进而能壮大力量外,还能带来“改善官兵关系”、“增强劳动观念”、“增强纪律性”等积极的“副产物”。他认为,当时人民军队实行的兵役制“既不是旧式的募兵制,也不是征兵制,而是第三种兵役制——动员制”,动员制虽比募兵制好些,不会造成那样多的“二流子”,但却不如征兵制。因为“动员来的兵要过长期的军队生活,将减弱他们的劳动观念,因而也会产生二流子和沾染军阀军队中的若干坏习气”,而“生产自给以来,劳动观念加强了,二流子的习气被改造了”。显然,在看来,参与生产劳动、增强劳动观念,使士兵不长期脱离劳动,正是克服流氓无产阶级“坏习气”、加强军队建设、保持人民军队本色的有效途径。

  对近代中国的“兵士”群体进行阶级分析,明确其阶级属性和在革命中的地位作用,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探索中国革命道路、动力等基本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结合中国具体实际,深刻理解并发展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法和“流氓无产阶级”概念及相关论述,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环节。大体来说,直至土地革命前期或者说红军创建工作完成之前,相关探索经历三个阶段,从早期将“兵士”群体定位为“非阶级化的游离无产者”,视其为没有阶级意识的反革命帮凶,到使用“游民无产阶级”概念整体把握该群体的两面性,认为其也有革命性的一面,到最终突破仅以“游民无产阶级”来把握“兵士”群体的局限,明确揭示破产不久的农民在其中的主体地位和流氓无产阶级成分的存在及危害。随着对中国社会性质和阶级状况认识逐步深入、中国革命正确道路逐步清晰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逐步推进,中国对“兵士”群体阶级属性认知也不断深化。尤其在最后一个阶段,中国人从革命现实需要和近代中国“兵士”群体的真实的情况出发,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阶级分析标准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增补“脱离生产劳动时间长短”的标准,以区分“兵士”群体中的工农与流氓无产阶级。可以说,对中国革命基本问题的整体探索与对如“兵士”这样具体群体的认识深化相互伴随,思想认识和具体革命实践也彼此促进、共同深入,历史地构成中国关于“兵士”群体阶级分析的基本内容。

  中国对“兵士”群体的阶级分析,建立在对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的根本把握之上。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国内军阀的割据混战造成中国农村破产和社会凋敝,大批农民失去土地、手工业者和工人失去职业。他们无以为生,才被迫沦为兵匪流民。这是近代中国“兵士”群体所处的、不同于西方社会流氓无产阶级的特殊社会环境。中国关于“兵士”群体“绝大部分是工农”,“部分是流氓无产阶级”的结论,是基于中国国情、逐步发展马克思主义经典论述的正确认知。该认知为兵士运动深入开展、大量吸收“兵士”群体加入红军提供理论依照,也为更具针对性、创造性地改造其中的流氓无产阶级成分奠定理论基础。如果说,以“脱离生产劳动时间长短”为标准分析“兵士”群体的阶级属性,表明中国能够结合中国国情,灵活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流氓无产阶级脱离劳动属性的相关论述,那么要求针对红军内部流氓无产阶级成分进行的具有理论独创意义的严格改造,同样彰显党对经典作家关于流氓无产阶级危险性思想的深刻领悟和自觉实践。两者都对人民军队的创建和发展产生重要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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